主办单位:卓越新时代认证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17号(1-23-26) 邮编:110013
卓越新时代认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启用“数电发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4月27日起,在辽宁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使用数电发票。
我公司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公司将于2023年6月开始正式全面启用“数电发票”。
届时,我公司不再对外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业务均会开具数电发票,请悉知。
关于数电发票,特温馨提示如下,如有更多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1、数电发票样式(见附件)和现有纸质发票有较大差别。
2、数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3、数电发票可自行打印,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4、数电发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者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下载查询。你也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数电发票真伪信息。
5、数电发票开具需提供企业发票接收邮箱。
附件:
卓越新时代认证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